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 4个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19〕1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4个《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切实将精神学透弄懂,并指导好县(市、 区)相关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保山市“十三五”社会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规划项目汇总表(2016-2020年)》的要求遴选规划内项目,对急需建设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完善前期工作,并于 7月 5日前上报 2020 年度投资计划表;对于建设条件不具备的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列入《保山市“十四五”社会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规划 (2021-2025年)》优先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6月 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