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对接国家即将出台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保持政策连续性,结合保山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内并网电站上网电量实行市场化定价(试行)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8〕350 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支持规模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保政办函 〔2019〕15 号)延期执行到2020年 3月 31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