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5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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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 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能源局、金融办,市检察院,市税务局、邮政局:

为加快建立我市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统筹推动 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0〕480 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 实意见。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通知》提出 27 项重 点任务分工涉及 18 个部门和单位,要求 2020 年完成 13 项、2021 年完成 2 项、2022 年完成 3 项和“持续推进”9 项。请各负责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做好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工作沟通、汇报和衔接,加快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的制定、修订工作,认真落实和完成好《通知》提出的 27 项重点任务,确保我市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的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二、各级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要持续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领域的支持政策。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宣传力度。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鼓励先行先试,可结合实际出台促进本地区绿色生产和消费的地方标准、政策,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

四、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行先试经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每年 12月 20日前将年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市发展改革委 钟华德 2142757 邮箱:bsfgwzhk@163.com 

             市司法局 段艳艳 2163915 邮箱:870926556@qq.com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司法局

2020年 5月 2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