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入廊企业:
经保山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同意,2020年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收费标准继续按《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7〕791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