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社会〔2021〕588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此次转发的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是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事业项目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切实指导好实际工作。
二、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照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修改完善《保山市社会事业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规划表(2021-2025年)》,若有修改和新增项目,请于2021年7月20日前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联系。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