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公司: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免收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相应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645号)精神,结合保山实际,现将我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暂时停止收取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市各类用电免征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05元/千瓦时。免征后的目录电价见附表。
对部分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电按代理购电方式执行。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1〕955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等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2022年7月1日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或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
附件:1.保山市2022年目录电价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山市销售电价表
用电类别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政府性基金 及附加合计 (元/千瓦时) | 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元/千瓦时) | ||||||||||
不满1千伏 | 1-10千伏 | 35-110 千伏以下 | 110千伏 |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 农网还贷资金 |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
一、居民生活用电 | (一)抄表到户 | 阶梯一(年用电量2400千瓦时以内) | 0.332125 | 0.332125 | 0.021125 | 0.02 | 0.001125 | 0 | ||||||
阶梯二(年用电量超过2400千瓦时) | 0.378375 | 0.378375 | 0.021125 | 0.02 | 0.001125 | 0 | ||||||||
(二)趸售用户 | 0.332125 | 0.332125 | 0.021125 | 0.02 | 0.001125 | 0 | ||||||||
二、农业生产用电 | 0.404125 | 0.394125 | 0.384125 | 0.021125 | 0.02 | 0.001125 |
注:1.本电价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2.“低保户”和“特困户”每月每户免收15千瓦时电量电费。
3.“境外供电”价格全年不分丰枯,按0.600元/千瓦时收取(含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