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及省属驻保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工作述职会议精神,确保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按照“调一补一”“谁调出谁增补”的原则,对因要素保障、资金筹措、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导致年内难以继续推进的部分项目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保山市“大抓项目年”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此次调整后,年内将不再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挂钩领导要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建设对稳定投资增长、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一项一策”制定推进计划,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调度在一线、协调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办公在一线,及时研究解决项目落地推进的卡点、堵点问题,千方百计完成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牵头部门要落实牵头抓总责任,站在全市发展大局高度,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整合要素资源,统筹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各要素保障部门要聚焦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指标支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前期工作周期,全力服务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各责任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水电气路等组织保障,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三、强化跟踪督导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健全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常态化督查机制,制定督查计划,采取定期通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及时交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对规定时限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事项,要持续跟踪,动态清零。对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预警、约谈、通报、问责、岗位调整等处理,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保山市“大抓项目年”市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清单(调整后)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8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