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s_fgw-05_E/2022-0425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4-25
  • 文号
  • 保发改价格〔2022〕 152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2 年4月至10 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恒远天然气有限公司:

由于能源供应形式发生重大转变,4-10月非居民用气上游价格上涨,需要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进行联动调整。在新的配气价格出台前,2022年4 月-10月非居民用气配气环节价格暂时维持云价价格(2017)108号文件标准。根据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恒远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结算量,经过测算,对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市、龙陵县、施甸县城、保山市恒远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片区 2022年4-10月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2 年4-10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0.61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3.16元/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0.7元/立方米,联动后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3.25元/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0.58元/立方米,联动后的龙陵县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3元/立方米;保山市恒远公司非居民用气联动额为0.56元,联动后的保山市恒远公司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3.11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2年4 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其他事宜

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