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 年 11 月 2 日下午,保山市发改委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保山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 23 名(其中:消费者 10 名,经营者 5 名,市区人大、政协以及政府部门代表 8 名),实到 20 人,超过应到人数三分之二,符合《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 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听证会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 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作为听证监察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保山日报社、保山新闻网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市发改委涉价科室、五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价格股长列席会议, 参会总人数 39 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杨宏荣受委托主持听证会,听证会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市发改委价格科科长张发建介绍了《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听证参加人分别对市发改委提交听证会的方案发表了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市发改委作了解答。听证监察人对听证的召开作了定论:认为“保山市居民用气阶梯价 格听证会”听证内容、听证议程、听证机关主体合法,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听证会流程清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 的相关规定,听证会合法有效。
二、听证参加人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
根据听证会议记录和听证参加人提交的《保山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意见表》,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保山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的意见建议:
1.赞同保山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约用气。
2.部分消费者代表经过对所在小区的分户用气情况调查后,认为市发改委提出的“第一档用气量 30 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 45 立方米”适用于一家三口,且月在家做饭次数较少的家庭,但对人口较多,能够享受到的社会以及单位福利较少,每月做饭次数较多的家庭明显不够,发改委出台政策应充分考虑家庭人口用气数量。
3.部分消费者认为由于家庭成员老龄化,生育政策改变等因素,2016 年后我国家庭人口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 ,三口以上的家庭将越来越多,30 立方米/月的基本用量不能满足家庭人口变化带来的增加量。价格政策制定要有前瞻性。
4.阶梯气价的结算周期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结算。
(二)对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意见建议
1.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降低天然气经营成本。要增加对家庭户内管道的维护和服务。
2.争取将 3.31 元/立方米的价格有所降低。
3. 要加快新建小区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增加用户数量,扩大天然气利用的同时,降低天然气成本分摊。
三、对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的处理
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合理部分,并根据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第一档用气量 30 立方米不够,阶梯气价的结算周期为一年等意见,我们将再次入户调查后进行完善。
关于降低价格的意见暂不予以采纳。因为云南省目前执行的是全省统一天然气价格政策,待两年后制定保山市正式天然气价格时再综合考虑。
关于对天然气公司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我委将转交保山天然气经营企业处理,并督促其认真落实解决。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