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对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平均上调15%。其中:电力管线由现行的15.14万元/年.公里调整为17.41万元年.公里;弱电(通信)由8.6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9.96万元/年.公里;燃气由6.05万元/年.公里调整为6.96万元/年.公里;给水由3.4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3.98万元/年.公里,污水由3.4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3.98万元/年.公里;中水、军用、警用均由现行的2.16万元/年.公里调整为2.48万元/年.公里。
新标准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