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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025948-9-30/2016-09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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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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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移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订移民工作地方性规章、政策。2.协调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3.负责对县(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查、审核、审批;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审定工作。4.监督指导县(区)移民机构按照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和移民安置年度计划开展工作。5.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6.参与、指导县区开展移民安置项目、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工作。7.协调项目法人与县(区)人民政府的移民安置关系;处理移民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8.对市级核准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专项审查。9.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县(区)人民政府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10.负责全市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1.负责市、县(区)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移民开发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小湾水电站、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等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协调解决了龙陵茄子山水库的历史遗留问题,整合了施甸姚关蒜园村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实施了一批国家避险解困项目。

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小湾水电站水库淹没涉及保山市隆阳、昌宁2个县区8个乡镇36个村委会220个村民小组。规划水平年农业生产安置人口9507人,搬迁安置人口9563人。2015年底,完成了隆阳区小平田、孔雀山、敢顶、铁厂坡和昌宁县湾甸集镇、大城、下甸、上甸集镇安置点8个外迁移民安置点的建设,实施了珠街、岔河两个集镇的整体搬迁安置工作。累计完成搬迁安置农业移民人口10441人(隆阳区完成3363人,昌宁县完成7078人),非农业移民人口1225人。

2.境内水利水电开发移民安置工作同步推进

保山市境内水电开发重点集中在槟榔江、龙川江。槟榔江流域规划“两库四级”开发方案,涉及移民12000人;我市龙川江流域中型水电站8座,涉及移民10000人。

⑴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工作情况。一是2015年底三岔河水电站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92421万元,其中,拨付移民安置资金76009.45 万元(2015年拨付37678.99万元)。二是涉及7个安置点12个村民小组612户的宅基地已分配确认到户,并启动移民搬迁建房。三是交通改(复)建工程环湖南线、西线、北线、西线延长线路基工程已完工;东线(含五座桥梁)路基工程已完工;环湖路南线水泥路面铺筑已完工。四是专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迁建中,武警胆扎边防检查站站部、三岔河检查室迁建点、两村小学及卫生室主体工程建设即将完工;两村委会、胆扎粮点、胆扎信用社等企事业单位正在建设。

⑵龙川江流域工作情况。一是完成大平田、桥街、腾龙桥一级三项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工作。二是签订了大平田、桥街水电站移民工作协议。三是完成大平田水电站老桥头移民安置点及库周交通恢复项目施工图评审工作。

⑶水利方面情况。一是完成了昌宁县立觉河水库移民安置市级初验工作,并申请省局组织终验。二是完成小地方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工作,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已审批,正在编制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三是完成龙陵县段家坝水库移民搬迁26人,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26人移民搬迁安置任务。

3.后期扶持成效明显

一是全市共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24673人。其中,采取直补到人后期扶持方式的20351人,采取项目扶持后期扶持方式的4322人。涉及全市5个县区27座大中型水库、电站(水库16座,电站11座)。二是2015年争取实施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31项,总投资2860.61万元,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三是实施了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四是积极申报隆阳区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隆阳区符合避险解困试点条件的移民有818户3335人,项目投资13340万元。该项目按程序申报并获得审批。五是2015年共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31人。通过努力,大批困难移民得到政府扶助,库区交通、饮水、用电及社会保障条件大为改善,优势产业实现加快发展,移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4.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依规处理移民来信、来访, 2015年,全市移民系统共收到来电来信11件,来访97件175人次(市级来访3件,人次20人;县级来访94件155人次),转办件15件,办结率达100%,无赴昆进京上访案件。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和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活动,妥善化解了一批事关社会稳定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三是认真落实移民维稳经费,2015年拨五县区移民局维稳经费326万元,对有效解决移民信访问题给予了经费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

事业性质参公单位汇总录入1户。与上年一致。本部门无代编经费报表及调整表。

1.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事业性质参公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2.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划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3.按预算管理级次划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74号”,保山市移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处级。批复内设5个正科级机构,即:办公室、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信访科,编制数17名、工勤编制数2名。其中,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2015年实有17人(公务员15人,工勤人员2人)。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3辆(2004年12月购买陆地巡洋舰霸道越野车一辆,车牌云M20799,由保山市国土资源局使用)。市移民开发局单设后,履行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职能。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收入279.6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3.36%,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用经费人均由2500元/人增为4000元/人,增2.55万元,工资正常增资4.61万元;二是新增项目收入26.9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决算总支出2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万元占总支出的41.05%;项目支出164.85万元占总支出的58.95%。工资福利支出 110.09万元占总支出的39.37%;商品和服务支出94.02万元占总支出的33.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28万元占总支出的25.85%;资本性支出3.26万元占总支出的1.16%。与上年对比增23.36%,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公用经费人均由2500元/人增为4000元/人,增2.55万元,工资正常增资4.61万元;二是新增项目收入26.9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保山市移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8万元。与上年88.82万元对比增29.25%,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5.1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移民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9.57%,主要原因是新增综合目标考核奖18.17万元,三岔河水电站市级奖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3%。与上年162.69万元对比增42.38%,主要原因分析新增综合考核奖励经费18.17万元, 晋升工资20.29万元(调整工资17.22万元,零星增资3.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7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06万元, 项目支出116.8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47万元,与2014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团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含国土局使用一辆)。2015年我局公务用车费为13.62万元,比去年同期20.2万元,减少32%,其中财政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9万元,比2014年决算7.44万元减1.35万元减18%,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公务接待费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517人,接待费开支18.32万元,比去年同期26.02万元,减少29%,其中财政决算接待费开支3.38万元,比2014年决算2.05万元增1.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产生的住宿和餐费。

在“三公”经费管理中采取:一是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统一购买加油卡和过路费储值卡。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停放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市移民开发局《接待制度》,坚持“热情、大方、周到、节俭”原则。接待外来参观学习及其他公务人员,一般实行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应经主要领导批准,严控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三是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务实、节俭、高效”原则,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数量、时间与人数,提高会议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万元,与上年88.82万元对比增29.25%,主要原因是晋升工资20.29万元(调整工资17.22万元,零星增资3.0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正常机构运转的费用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移民开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