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查;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现实有14人(含工勤人员1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末,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有在职职工14人,2020年3月由于职务晋升调出1人到保山市总工会。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移民搬迁安置
年内完成搬迁安置投资3,277.42万元占任务数2,900.00万元的113.00%,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50人占任务数244人的102.00%。一是全力推进保山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前期工作,10月份已获批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正在编制初设阶段移民安置规划。二是推进隆阳区阿贡田水库枢纽区征地补偿补助工作,推进保山小地方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龙陵县勐堆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工作,推进昌宁县立新水库征占土地补偿补助、红土料场临时用地及附着物补偿工作。三是推进小湾水电站扫尾工作:组织开展移民项目、移民资金清理,推进移民安置设计变更工作;组织开展移民技术培训;完成善德桥检测维修加固工程及自验工作;组织编制了隆阳区长宝水库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待上级审批;完成昌宁县“七一”渠防渗加固,湾甸移民安置点农贸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防洪度汛工作。四是推进大平田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及改复建工程建设,推进槟榔江三岔河水电站环保工程建设,完成腾龙桥一级水电站移民技术培训和道路改复建工作。
2.全力推进移民后期扶持
一是完成对全市37251人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核减163人。二是开展精准扶贫,截至2020年5月底,全市895户2414人大中型水库建档立卡移民全部退出贫困户序列,实现100.00%脱贫。三是按照省拨付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到位情况,截至目前,共拨付县(市、区)资金10,624.06万元。四是全市2020年批复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年度计划44项,总投资12,047.00万元,其中:后期扶持专项资金9,353.00万元,受益移民村组53个,受益移民人口14895人。五是年内计划批复2020年补充计划项目15个,总投资3,267.35万元,其中:后期扶持资金2,802.90万元;计划批复2021年年度计划项目38个,总投资17,861.58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12,969.42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审批完成。六是推进隆阳区避险解困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已竣工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及项目审计工作,预计年内完成区级、市级验收。七是完成2019年龙陵县省级后期扶持工作稽查整改。八是组织开展2020年后期扶持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被录取移民学生39人。九是组织完成全市54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目前已有51个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十是完成2020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0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5个,获得省办同意立项4个,争取后期扶持资金2,650.00万元;完成2021年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工作,全市2021年申报竞争立项项目6个,总投资12,677.32万元,计划争取后期扶持资金6,653.59万元。十一是完成2020年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2019后期扶持中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十二是组织开展我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第三方编制单位招投标并开展规划编制,11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规划编制并报市办进行审查,12月底前完成规划修改并上报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规划汇编并报省搬迁安置办公室。
3.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截止11月10日,全市搬迁安置系统共收到来信来电3件,来访46件88人次。全力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4,002,67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02,677.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28,302.17元,增长2,584.3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职工工资收入减少238,669.53元,减少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收入500,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监测评估经费收入146,000.00元。二是增加保财建〔2020〕3号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项资金100,500,000.00元,增加保财预〔2020〕239号“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4,002,677.54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677.54元,占总支出的2.60%;项目支出101,3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97.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128,302.17元,增长2,584.37%,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职工工资支出238,669.53元,减少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500,000.00元;减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监测评估经费支出146,000.00元。二是增加保财建〔2020〕3号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项资金100,500,000.00元,增加保财预〔2020〕239号“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2,677.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847.23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出减少工资支出238,669.5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8,505.66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4,171.88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388,149.40元,增长11,009.28%,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500,000.00元;减少2019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监测评估经费支出146,000.00元。二是增加保财建〔2020〕3号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项资金100,500,000.00元,增加保财预〔2020〕239号“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2020年度我办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工作,使用保财建〔2020〕3号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项目购买中介服务费500,000.00元;使用保财建〔2020〕3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支付差旅费32,640.00元;支付培训费7,460.00元,支付项目验收费109,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02,67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628,302.17元,增长2,982.13%,主要原因一是减少2019年第二批跨省际库区基金500,000.00元;减少2019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监测评估经费支出146,000.00元。二是增加保财建〔2020〕3号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项资金100,500,000.00元;增加保财预〔2020〕239号“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三是增加保财建〔2020〕3号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经费项目购买中介服务费326,000.00元;增加保财建〔2020〕3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58,149.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40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20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5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6,83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739.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务员住房补贴4,61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3,614,09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594,948.00元;职工津贴补贴支出823,590.00元,职工奖金558,861.00元;残疾人保障金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出10,708.68元,办公费支出10,092.94元;印刷费支出6,957.70元,邮电费支出5,233.24元,差旅费支出37,743.00元;公务用车支出为34,793.36元;公务接待费为20,268.00元,会议费支出5,723.00元;培训费支出17,852.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0,380.64元,公务交通补贴153,528.00元;生活补助支出2,957.50元,奖励金支出6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支付150,000.00元,支付“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150,000.00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支付500,000.00元,水电站移民安置专项资金支出100,5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61.36元,完成预算的8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793.36元,完成预算的5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68.00元,完成预算的30.2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971.36元,增长1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6.64元,下降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178.00元,增长67.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区对接工作业务增加产生接待餐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3.36元,占63.19%;公务接待费支出20,268.00元,占36.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3.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793.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2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2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业务工作对接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71.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38.20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外出学习减少所以培训费减少支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0,092.94元;印刷费支出6,957.70元;邮电费支出5,233.24元;差旅费支出37,743.00元;会议费支出5,723.00元;培训费支出17,85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268.00元;工会经费支出30,380.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3.36元;公务交通补贴153,528.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1,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42,241.00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142,24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42,241.00 | 0.00 | 1,142,241.00 | 0.00 | 378,611.00 | 0.00 | 763,6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推进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确保年度移民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8号)中关于:“移民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的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由财政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各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5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50,000.00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服务满意度达100.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搬迁办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逐步以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我办纳入市级投资审批事项为7项,其中:审批类事项1项,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核准类事项6项,为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移民安置项目核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及移民项目验收。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围绕2020年预算制定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实施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组织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5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500,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经费服务满意度达100.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搬迁办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搬发〔2020〕9号)、《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搬发〔2020〕83号)文件,“各地移民搬迁安置管理机构要安排必要的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经费首先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资金项目绩效使用目标,组织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5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5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50,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保山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为重点,围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中长期目标,实现搬迁安置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搬迁办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17〕150)的规定,我办的移民安置专户资金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于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是淹没补偿费,每一笔资金都对应着移民项目,专项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的资金,包括水利水电项目法人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所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合同)拨入的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移民资金在银行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办移民专户资金不纳入财政统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各项目科室为成员。
②组织过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责任主体明确,市搬迁办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及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资金之间不相互挤占、挪用;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预算项目资金100,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00,5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由市财政拨付到单位零余额户,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数量和标准,及时的兑付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确保移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0年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市搬迁办项目资金100,50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00,500,000.00元。项目总支出100,500,000.00元。完成当年预算执行率100.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现和谐稳定。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00%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经费实现搬迁安置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搬迁办将于9月3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一是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二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三是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②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二是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三是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四是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副处级。批复内设6个正科级机构,即:综合科、规划科、安置管理科、后期扶持科、财务科、信访科。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6正1副)。现实有14人(含工勤人员1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1辆。
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组织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实物指标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查;负责水库移民扶持人口申报、管理和扶持;负责水库移民项目核准、管理、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配合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验收;做好库区、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办按照部门绩效目标,通过强化项目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绩效考核、资金使用管理等,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预期、执行结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年度总收入104,002,677.54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收入2,378,505.66元;商品和服务收入324,171.88元;项目收入101,300,000.00元。本年总支出104,002,677.54元,其中:基本支出2,702,677.54元;项目支出101,300,000.00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375,096.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971.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9.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实施方案,资产管理办法等,全面涵盖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同时根据保山市有关经费使用规定,及时转发和制定全办因公出访、公务差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外事接待及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有关规定。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①全市搬迁安置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为目标,完成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4155人,完成投资115,813.92万元,全力推进移民搬迁安置,有效保障了省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推进。
②市搬迁办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核定登记新增后扶人口6906人,全市后期扶持人口增至37251人(采取直补到人后期扶持方式的26031人,采取项目扶持后期扶持方式的11220人),涉及全市5个县区34座大中型水库、电站(水库20座,电站14座)。核减后扶人口2638人,补登后扶人口14人,刑满释放恢复后扶人口20人。
③通过后期扶持逐年投入,一是贫困移民脱贫率100.00%;贫困移民村脱贫率100.00%;人均可支配收入10,054.00元,收入达到或超过所在县农民平均收入的人数16648人;人均住房面积37.5平方米;框架、砖房比例达到78.75%。大中型水库库区农村减少饮水不安全移民人口361人,减少饮水不安全移民村5个,减少不通公路移民村5个,减少不通机耕道移民组29个,并基本解决村组内的交通问题。二是直补受益移民23590人,避险解困人数3335人,建成移民新村63个(省级美丽移民新村5个),建成特色产业移民自然村38个,建设村内交通道路184.42公里,培训移民劳动力9495人,新增耕地灌溉面积10092亩。三是作强做大优势产业,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有所取舍,统筹推进”的路子。以种植、养殖、资产化运作、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等方式优化产业链。四是移民村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与当地农村同步发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④市搬迁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目标,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着力从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不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巩固拓展近两年来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矛盾成果,坚决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围绕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这一目标,以创建“平安库区”为载体,以帮助移民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促进移民安置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强化目标管理,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谐。
(3)自评组织过程
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财务科牵头,后扶科、安置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在自评过程中,严格按确定的绩效自评项目开展自评工作并认真编写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14人,核定的在职人数为15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为93.00%。
②“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67,000.00元,实际决算总额55,061.36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符合评价标准要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793.3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268.00元。
③基本支出足额保障:基本支出2,702,677.54元,占总收入的2.60%,保障日常支出。
④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0年项目支出101,300,000.00元,占总支出97.40%,确保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
(2)过程情况分析
我办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工作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情况,实现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按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
(4)效果情况分析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严把好计划编制、资金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四关”,实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较好的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安全有效。
综合评价:我版通过严格执行资金核算、日常报销、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财务制度,全面完成了绩效考核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职责履行任务及目标还不完善。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指标缺乏可行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严控制支出。二是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三是明确各自绩效责任,建立绩效关联机制,使绩效工作取得相关数据的具有可考核、可衡量的指标,为单位资金绩效考核指标打好工作基础。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做到了预算编制科学有效,基本支出足额保障,资金使用有措施有保障。办内相关科室针对各项目结合实际工作进度,认真总结经验,为下一年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基础。因此自评等级为优。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市搬迁办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市搬迁办严格接待费用开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费用专项管理机制,简化接待工作,严控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强化监管,做到防控共建。市搬迁办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政效能,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按照要求及时将财政拨款经费预决算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需要解释的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