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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3-0/20250122-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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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000

第一部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指导和衔接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4.负责研究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参与拟订财政、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研究全市财经领域重大问题,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全市财经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

6.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并牵头推进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山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保山市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和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分配的及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或上报涉外重大项目。指导上报和协助管理国外贷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9.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政策草案。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批、移民政策的审定。

14.组织起草价格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督管理及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15.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价格认定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16.负责按照“数字云南”发展规划部署,组织协调推进“数字保山”建设的工作落实。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粮食信贷、税收、财务的相关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2.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总经济师、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和城镇化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科、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和扶贫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和经贸科、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重点项目建设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一带一路”推进科、营商环境科、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建设和安全科、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国防动员一科、国防动员二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保山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3.保山市数据管理中心;

4.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独立核算)。

)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保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拟定为: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实现“保八争优”工作目标。聚力项目投资驱动,开展项目谋划储备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建立谋划、前期、开工、竣工“四个项目库”,充实“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储备清单;持续推进海得(保山)新能源产业系统装备、云台酒业荷花中高端白酒一体化等工程项目,做好嘉保生物多糖产品项目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全力推进保山能源水电REITs发行工作,力争2025年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增长不低于10%。聚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壮大园区经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规模大、带动强、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企业“强链”,引进产业链薄弱环节、短板缺项相关企业“补链”,引进上下游企业、配套企业、关联企业“延链”。聚力打造“数字引擎”,全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口岸等项目的建设进度,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进程,鼓励园区创建智慧园区、零碳园区,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聚力扩大对外开放,围绕口岸提质扩能,抓好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腾密路境外段修复、芒腾猴铁路、腾密高速等重点项目支持,加快蒲缥、小永、猴桥口岸等物流园区建设。聚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保山市联系服务企业特派员”制度,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制定办好惠企实事清单,点对点做好帮扶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全面提高助企纾困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62,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16,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6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6,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4,051,700元,同比下降33.9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346,700元,其中:本年收入66,346,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716,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6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4,052,700元,同比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362,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34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9,9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900元,同比增长0.5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展改革委,增加人员5名,2024年搬迁安置办新召录公务员4名,人员增加的同时基本支出较上年明显增长;项目支出49,086,8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4,153,600元,同比下降41.03%,主要原因是移民搬迁安置补助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4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694,500元,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工资福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对单位职工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01040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215,500元,主要用于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优化营商环境促、节能审查与节能宣传、粮食安全管理及检验、粮油供需平衡调查调查等支出。

201045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073,900元,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3,4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57,9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6,800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遗属救助。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2,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保、大病医疗、退休大病医疗。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大病医疗。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22,500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400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2136699 农林水支出-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30,63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移民补助、专业项目迁建等方面支出。

220010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009,600元,主要用于二级单位市搬迁安置办在职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

220010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评审、项目验收等方面经费。

222010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事务—粮食风险基金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粮食储备贷款贴息费用及出库差价补助费用。

224999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2,000元,主要用于市救灾应急物资保管费用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75,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5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45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以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45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5次,共计接待80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4,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市政务云服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按照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相关要求建设政务云,建立运营、运维、安全管理体系,提供符合要求的政务云服务。

2.市级救灾物保管经费,绩效目标: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物资存储安全,确保救灾物资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为我市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提供坚实的物资保障。

3.保山市投资项目审批评估、申报协调和督导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市级重大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和核准报告审查不少于20个;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经费及节能宣传周支出经费,绩效目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打造绿色能源牌。

5.粮食安全管理及检验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各类上级考核要求的政策性粮油、物资安全管理活动,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我市粮食库存管理水平,确保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网站日常维护管理、研究信用积分管理、按照要求推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7.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市级政府储备粮规模达到2,370万公斤、市级储备油5万公斤,完成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28,150元,较上年增加131,650元,增长6.5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后,数据管理中心并入市发展改革委,全市数据管理、电子政务等相关业务并入,电费、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总额216,037,904.18元,其中,流动资产5,443,595元,固定资产88,805,20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95,000元,无形资产8,996,287.41元,其他资产112,397,814.0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337,83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550,936.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