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移民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市移民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移民开发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4.51万元,项目支出为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79.40万元。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妇女卫生费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54万元,其中:公务费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福利费0.04万元、职教工会费2.7万元。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7万元,其中:遗属补助0.55万元、独子费0.02万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项目支出为40万元,其中: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管理经费10万元,三岔河水电站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3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