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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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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粮食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保政发﹝201582号)文件精神,加挂保山市粮食局,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储备管理的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控科、储运科、粮食行业管理科、粮油质量检验科,质检站,7个职能科室站。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拟定全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县、区、乡镇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负责州、市间、县区间粮食调拨运输协调与监管。

(三)依法管粮,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 指导县区搞好市场粮价调查,引导粮食购销价格合理平稳。

(四)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管理工作; 负责粮油市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监督执行国家下发的粮油储存、运输技术规范; 负责全市粮油质量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贯彻行业统计制度,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级专项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县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调整建议和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中央、省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储备体系。

(七)负责全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有关科技和市场信息,特别是粮食加工转化方面的信息与技术,建立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粮油交易网络,逐步实现粮油购销存管理现代化。

(八)按干管权限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保障、编制等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粮食系统内的督查落实、信息传递等工作。

(九)发展订单农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十)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对全市粮食经营市场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负责全市社会粮食统计,掌握社会粮食购、销、调、存情况。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今年以来,局党组始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分类制定实施方案。二是认真抓好学习。三是扎实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四是推动解决问题补短板。五是明确跨越发展目标。

     (二)完成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一是按时报送了省对州(市)级考核相关材料,经考核,保山市2015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省排名第四,评定为良好等次。二是根据市综合考核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市对县(市、区)的考核工作,并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三是代政府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加强宏观调控,切实做好粮食购销工作。面对周边邻国缅甸低价大米持续冲击,市内粮食价格长期处于谷强米弱的态势,国有粮食企业始终站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有效确保了军需民食和粮油市场基本稳定。

(四)粮油保供稳价及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强化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分析。二是充分发挥全市23个粮油平价销售点在粮油保供稳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完成各级储备粮轮换,积极投放市场,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四是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保障军粮供应,粮油储备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全市粮食系统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军粮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军供粮源购销和加工企业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结合国家粮食局和省局有关精神,及时成立了军粮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了军粮供应财务大检查,确保了军粮供应工作有序稳步开展。二是严格军粮供应工作。三是完成省、市级储备粮、油轮换验收。

(六)抓好粮油仓储基础设施改造和粮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对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开展了专项调查工作,摸清全市粮食仓储设施现状,为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粮食宏观调控等提供重要基础信息。二是继续推进危仓老库改造及新建项目实施。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址扩建及维修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587万元,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共新建仓容100万公斤,维修改造仓容1550万公斤,维修改造面积6770㎡。三是认真实施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中央投资230万元,仪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已完成,20164月已通过省级验收。其他渠道争取投入370万元全部用于采购仪器设备,项目正在实施中。通过实验室资质复评审和扩项,检测项目已从原有的70项增加到205项,覆盖常规粮油质量指标和农残、重金属、真菌毒素方面的卫生指标。1000平方米现代粮油实验室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四是抓好省级下达粮安工程危仓老库改造项目,2016年度下达建设项目2个,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2万元。五是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履行监督职能,维护粮油市场秩序稳定和质量安全。一是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二是组织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和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五是加强对五县(市、区)各级储备粮、学生粮的扦样检测工作,严把出入库质量关、守住储备粮质量底线。

(八)其他工作协调推进。一是抓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23名干部职工共结对帮扶板桥镇双脉村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三是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工作,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以确保安全为目标。四是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开展 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全体干部职工的作风进一步好转。五是保密、禁毒、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构改革后的市粮食局机关的人员编制27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4名,待消化人员8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2名)。目前实有64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9)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保山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保山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文件精神,2016年市粮食局,决算总收入6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4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投入14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用于采购粮油检测设备、养老保险、维修费、工会经费、死亡抚恤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8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39元,占总支出的65.78%;项目支出235.86元,占总支出的3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8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投入14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用于采购粮油检测设备、养老保险、维修费、工会经费、死亡抚恤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市粮食局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7%。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返回,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人员工资调整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67%,(人均3.5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235.86万元,用于专项业务检测设备支出132.15万元。委托业务拨款19万元,用于县区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168.12%,主要原因,财政投入14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用于采购粮油检测设备,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市场粮油监管,储备粮油的检测,学生营养餐检测,粮食仓库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粮食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43%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市粮食局机关、粮油质检站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业务的开展、设备采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主要是市级综合考评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1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金、遗属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死亡抚恤费。

3、粮油事务行政运行25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82%,主要是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机构运行费用。与上年对比增加14.28%,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了工资。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2%,主要用于粮食安全费用,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

5、粮食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6%,主要用于检测粮食费用。

6、粮油事务事务运行支出1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

7、食品安全事务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检测费用,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2%

8、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32.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7%,主要用于购粮油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粮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4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3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2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的预算数是根据2015年的预算数减少10%来做,只能减少。决算数是加大经费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车辆管理上,加强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一辆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5万元,下降37.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23.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50.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大经费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在招待上,减少赔同人员,不乱点高档菜肴,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车辆管理上,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一辆车,严格按制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占65.06%;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占34.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粮食公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粮食公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粮食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1%主要原因分析,出差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出差费、临时人员工资等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21.76万元,一般预算16.88万元,其他资金4.88万元。

2、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总计1007.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83.4万元。

负债总计614.79万元。

净资产总计392.77万元,其中;结转7.84万元,资产基金384.93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粮食局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