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粮安工程项目建设市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上报修复“危仓老库”规划的报告》(云粮发展发﹝2013﹞4号)提出“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现有348万吨“危仓老库”的维修改造和报废重建工作。2017年我市配套项目建设资金50万元,用于四个库区4.244万吨仓容的维修改造。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明确分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对照评价体系,进行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预算50万,实际财政拨入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拨国家储备库33万元,昌宁县5.85万元,龙陵县1.15万元,施甸县1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维修改造。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配套省级资金建设4个粮食仓库,已按项目进度要求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健全我市粮食收纳体系,基本消灭“危仓老库”带病存粮现象,进一步提高仓储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粮食仓库建设。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快推进“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市粮食有效仓容和达标仓容增加,储粮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受补助粮仓均实现了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电子测温绿色、安全的储粮保管技术,粮食储备能力提升,确保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按照要求在市粮食局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人才培养,重视团队建设。健全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粮安工程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