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粮食安全管理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贯彻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拟定全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等重大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预期要求,制定了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由办公室负责该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推进项目实施和绩效管理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年初预算25万元,实际财政局拨入2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重点解决工作中的车旅费,会议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粮食局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办法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下乡镇调研6次、30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全力建设“粮安工程、依法管粮工程、放心粮油工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市场粮源组织调运,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市粮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在全省粮食行政负责制考核中名列前茅,有效仓容和达标仓容增加,储粮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有效推进,安全的储粮保管技术,粮食储备能力提升,确保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按照要求在市粮食局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加强人才培养,重视团队建设。健全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粮食安全管理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