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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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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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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4901000

保山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保政发﹝2015﹞82号)文件精神,加挂保山市粮食局,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和储备管理的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控科、储运科、粮食行业管理科、粮油质量检验科,质检站,7个职能科室站。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拟定全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指导县、区、乡镇粮食储备和农村粮食储备工作,管理粮食财务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库区和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负责州、市间、县区间粮食调拨运输协调与监管。

(三)依法管粮,制定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和协调地方粮食仓储建设,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等建设规划建议; 指导县区搞好市场粮价调查,引导粮食购销价格合理平稳。

(四)协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管理工作; 负责粮油市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监督执行国家下发的粮油储存、运输技术规范; 负责全市粮油质量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行业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贯彻行业统计制度,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级专项储备粮的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县区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调整建议和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监督检查中央、省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建立和完善全市粮食储备体系。

(七)负责全行业信息网络建设,收集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粮食生产与流通的有关科技和市场信息,特别是粮食加工转化方面的信息与技术,建立全市各类粮油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粮油交易网络,逐步实现粮油购销存管理现代化。

(八)按干管权限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劳动保障、编制等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粮食系统内的督查落实、信息传递等工作。

(九)发展订单农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工作。

(十)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批,对全市粮食经营市场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指导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负责全市社会粮食统计,掌握社会粮食购、销、调、存情况。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学习,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

深入贯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一是狠抓政治理论教育。利用每周的集中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积极运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党员工作手册》,党员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以上率下抓实学习。制定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和党员活动日的各项要求,2017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3次,班子成员讲讲党2次,召开总支委会10次,2个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38次。三是狠抓“主题党日”活动。利用重要节假日、纪念日为载体开展主题活动。2017年以来,到进扶贫挂钩村开展共建活动4次,到产业基地进行观摩学习2次,开展知识竞赛2次。四是“互联网+党建”扎实开展。在保山市粮食局门户网站适时发布市粮食局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余条,建立“保山市粮食局机关党建微信群”,发布学习材料70余条(期),引导党员干部关注共产党员、保山先锋、清风云南等公众微信号,强化日常理论学习。五是狠抓思想道德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15名党员开展了亮身份,进行服务承诺,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2次,广大党员的“四个意识”得到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六是通过抓党建促脱贫,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协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项目1个,帮助协调项目资金10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2万元,补助结对共建资金6万元,解决实际困难3个。

(二)抓改革,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有力

一是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推优势特色粮食产业发展。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引导龙陵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做强龙江“红细软”稻谷产业,2017年种植面积由0.5万亩扩大到1.2万亩,预计总产值2400万元,带动种植农户6千多户,受益2万多人,户均增收1800多元。对“红细软”历史文化进行挖掘,“红细软”地理标志产品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鼓励隆阳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健全和完善以企业为龙头、粮源基地为依托、粮油加工为支撑的粮食产业化体系,为政策性用粮提供粮源保障,满足优质精米加工需求,粮食的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效益明显提升。二是粮油品牌战略作用发挥明显,做强“瑞莹、聚友、腾粮、飞鹤、滇鹤”等省级著名粮油品牌,培育“麒麟、硕野、太保山、枯柯情缘”等知名商标,扩大保山粮油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展“放心粮油”品牌打造及“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全市目前已有“放心粮油”企业6户。三是引导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粮油供应,2017年,国有粮食企业供应覆盖面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比例20%以上,供应量1615吨。四是在全系统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过集中学习、征文、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凝聚共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创粮食流通新局面。

(三)抓主业,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粮食购销平稳。守住粮食收购底线,确保种粮卖得出。2017年,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粮油经营企业购进粮食(原粮,下同)71702吨,同比减少28003吨,减幅28.1%。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40218吨,占购进总量的56.1%,完成年初计划4万吨的100.5%。守住粮食销售底线,确保吃粮买得到。2017年,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粮油经营企业销售粮食90163吨,同比减少9255吨,减幅9.3%。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61590吨,占销售总量的68.3%,完成年初计划5万吨的123.2%。二是粮食库存减少。粮食库存情况。2017年12月末,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粮油经营企业共库存粮食63413吨,同比减少25961吨,减幅29%。其中,国有粮食企业库存50447吨,占库存总量的79.6%。三是粮油市场价格稳定。通过加强粮油市场价格及粮油供求分析,认真做好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根据全市7个粮油价格监测点平均的粮油消费价格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主要成品粮油市场销售价格综合水平同比上涨0.13%。其中:玉米及粳米下跌2.39%、0.64%,面粉、中晚籼米、及散装菜籽油同比上涨2.2%、0.34%、0.01%,从监测数据看,2017年度粮油市场价格呈现平稳运行的态势,未出现异常波动。充分发挥粮油平价销售点在粮油保供稳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17年,全市24个粮油平价销售点共销售成品粮5003吨,散装菜籽油214 吨,成品粮油综合平均销售价低于市场价格5.5%,直接让利消费者116万元。四是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新突破。2017年,全市9户国有粮食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总额19781万元,同比增加5861万元,增长3.05%,实现利润113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减幅23.8%。五是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不断健全,认真执行储备粮收储新政策,确保各级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截止2017年底,我市共收储到位市、县两级储备粮xx万吨,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16.7%,其中:建立成品粮大米动态储备xx吨,为我市粮油保供稳价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完成各级储备粮轮换15324吨,积极投放市场,确保市场有效供给。六是军粮供应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军粮供应中始终坚持“军供工作无小事”的理念,2017年以来年,军粮供应中未出现任何差错和质量事故,实现了军警满意、政府放心。

(四)抓基础,安全储粮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积极抓好2014年以来省级下达的9个“粮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预算总投资9059万元,拟建设改造仓容8.68万吨。2017年以来,云南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址重建项目已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建成仓容1万吨;施甸县永福粮食储备库原址重建项目,计划建设仓容2.5万吨,项目已到位资金2085万元,主题工程已完工,全市达标仓容率达31%以上。二是编制上报《保山市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规划方案》,申报项目12个,总投资1339.62万元,其中县(市、区)储备库4个,规划投资1163.27万元,收纳库8个,规划投资176.35万元。目前,已争取粮库智能化升级上级补助资金400万元,全市列入市级中心库1个,县级中心库5个。三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17年共争取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03万元,市级配套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已按照要求下达到项目实施县(市、区)。四是申报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485万元,项目建成后辐射我市粮食主产乡镇7个,服务粮食产量10.5万吨。

(五)抓质检,粮油质量建设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市级粮油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已配齐了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近红外谷物分析仪等检测设备,设备总数达到86套(台),检测项目从原有的70项增加到205项,检测能力能够覆盖常规粮油质量指标和农残、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方面的卫生指标,检测能力迈入全省第一梯队行列。二是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推进有力,中央投资230万元、省级配套230万元采购仪器设备已经完成省、市两级验收;财政补助140万元采购仪器设备正在调试安装;市级政府投资的1000平米粮油质检实验室正在实施,主体大楼已经全部完工,正在开展实验室搬迁工作。积极争取到2017年度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及风险监测和放心粮油监督抽检经费共计25.28万元。三是深化检验检测结果的分析研究及质量体系管理培训力度。年内发表论文(文章)6篇,组织对市、县两级质检人员质量体系管理培训4次,提升了市、县两级质检人员的检验能力。四是提升了县区粮油监管能力和产品质量管控能力,通过技术帮扶和人员支持,促进隆阳区粮油质检站通过资质评审,隆阳区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评审。五是加强检验检测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年内质检站三人获得工程师职称资格。

(六)抓监管,粮油市场平稳健康有序

一是加强市场巡查和粮油安全知识的宣传。在中秋、国庆、十九大前组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市场巡查工作3次,确保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粮油市场稳定和食品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粮油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发放倡议书3万余份,在保山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上宣传粮油知识50余条,从节约粮食、关注粮食安全、日常粮油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二是开展粮食库存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复查,占全市检查时点库存数量的38.8%,结果表明全市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质量良好、账务规范、储粮安全,有效营造了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三是在全系统开展《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学习培训力度,大力提高粮食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粮库管理人员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四是开展秋粮收购督查。认真抓好《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7〕3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95号)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秋粮收购督查1次。四是加强地方储备粮专项检查,对五县(市、区)各级储备粮的扦样检测工作,严把入库质量关、守住储备粮质量底线。截止12月底,共抽检各级储备粮、军供粮和商品粮油样品121个,其中:各级储备粮78个(省级储备23个、市级储备16个、县级储备39个)、军供粮14个、商品粮29个。2017年共抽检学生粮油160个、放心粮油48个、质量调查18个、品质测报18个、风险监测24个、储备粮卫生项目筛查110个。全年总计检测样品500个,共计检测参数项目12000多个。有效防止不合格粮食产品流入口粮市场,提高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七)抓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是加大落实力度,粮食安全责任得到加强。省政府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后,市粮食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代市政府起草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逐步建立起了市县(市、区)政府共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制度体系。为推动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狠抓责任制落实。二是全面完成考核任务,2017年2月,按时上报了省对州(市)级考核自评报告及相关台账资料,3月上旬,接受了省级考核组的实地检查考核,经省级综合考评,我市评定为优秀等次。根据市综合考核办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市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的考核工作。三是抓好日常工作促考核。印发了《保山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7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县(市、区)粮食局对10项重点工作每个季度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市局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四是提前安排部署2017年度考核工作,以保山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保山市2017年粮食安全责任书》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度的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884,827.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84,827.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913787.36元,增长41.79%,主要原因为:省级拨入储备粮(油)库建设资金。

1.储备粮(油)库建设资金,新增收入4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963,326.61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678.01元,占总支出的61.91%;项目支出2,271,648.60元,占总支出的38.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929214.64元,减15.58%,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机构发放,财政资金购粮油检测设备。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550778.75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支出132150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91,678.01元。与上年对比减842232.24元,减22.8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工资减少。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基本支出1679850.3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3%,人均11773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37% ,人均375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粮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1,648.60元。与上年对比减86982.4元,减3.82%,主要原因:购置粮油检测设备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132150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3,32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929214.64元,减15.58%,主要原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9850.3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市级综合考核奖励金,市委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后奖励。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3,94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工资15951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3490.1元,死亡抚恤费430949.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8,4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保山市粮油质检站购置检测设备项目结转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4,678,67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和经费2967402.63元,粮食管理安全经费250000元,粮油检测经费100000元,粮库建设配套资金500000元,事业运行人员经费251275.28元,新增市级储备粮利息和费用补贴610000元;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927.64元,完成预算的3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423.64元,完成预算的5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04.00元,完成预算的25.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严格公务招待管理,严控接待开支标准,相应接待费支出减少。在车辆管理上,实施公车改革后,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927.64元,下降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459.04元,下降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48元,下降7.7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主要是严格公务招待管理,严控接待开支标准,相应接待费支出减少。在车辆管理上,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23.64元,占60.10%;公务接待费支出27,504.00元,占39.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23.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423.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检查粮食库存,调研粮食流通工作,帮助扶贫村脱贫(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5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5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下级粮食部门到本单位汇报工作,省级相关单位到保山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粮食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5,866.85元,与上年对比减20629.33元,减2.5%。主要原因:上年进行房屋维修,本年度该费减少89853.25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1)离退休公用经费资金10000元;

(2)粮油事务815866.8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粮食局部门资产总额7,424,797.27元,其中,流动资产4,245,440.36元,固定资产3,163,734.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62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0847.5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980960.57元,固定资产减少6703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258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35179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427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41平方米,账面原值2614637.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5093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424797.27

4245440.36

3163734.91

987401.95

366671

1809661.96

21580

595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0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0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项目2405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4,0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3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投入情况分析

年初预算49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9.76万元)。项目支出221.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2万元,基本建设支出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85万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支出、资产使用、预算管理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业务管理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产出情况分析

加大投入,提升收储供应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完成新建粮库和危仓老库改造4个,仓容4.244亿斤。推进“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收尾工作,完成市粮油质检站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能力项目建设。

4.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市场粮油价格基本平稳,地方储备增储任务全部落实到位。粮食企业改革持续进行,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工作成效明显。市场调控平稳有序,大力实施“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确保粮油有效供给,为我市控制物价涨幅、稳定通胀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支出项目粮食配套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配套资金预算50万,实际财政拨入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拨国家储备库33万元,昌宁县5.85万元,龙陵县1.15万元,施甸县1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维修改造。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配套省级资金建设4个粮食仓库,已按项目进度要求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健全我市粮食收纳体系,基本消灭“危仓老库”带病存粮现象,进一步提高仓储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粮食仓库建设。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市粮食有效仓容和达标仓容增加,储粮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受补助粮仓均实现了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电子测温绿色、安全的储粮保管技术,粮食储备能力提升,确保粮食储存环节质量安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特殊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0444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