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407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30
  • 文号
  • 保发改营商〔2024〕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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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驻隆阳委员活动组:

你组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05030045号),交由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的建议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实施清单(2023年版)》,市县两级分级编制并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三个清单,分级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574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负面清单425项、便民服务事项571项,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实施政务服务。加速推进“一网通办”,编制办事指南并予以配置发布,实现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截至2024年6月,全市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8408项,均已按要求规范完善实施清单,发布标准化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范围,与全国22个省61个市348个县(市、区)开展协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目前,市级单位跨省通办事项1011项(办理项),省内通办事项1063项。二是持续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推广应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本地自建高频业务系统更多的办事数据汇集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截至2024年6月,我市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办事系统精准跳转率、事项权力清单关联率100%,网上可办率99.88%,全程网办率93.37%,实现“零跑动”比例达96.24%,承诺件办结时限压缩达80.44%,市县两级无部门业务系统的224项(市级76项、县级148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一网办结。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内服务流程,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全流程标准化提升,制定一体化管理规范,明确事项进驻、委托授权、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22项管理制度,健全窗口、监督、评价等运行机制,实现窗口服务规范化;打破跨部门工作壁垒,设置“导办咨询”“帮办代办”专窗,让企业和群众一个窗口申报,一个窗口取得办事结果,减少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率。截至2024年6月,综窗共受理办件2290件,完成物料流转2290次,统一出件1705件,“帮办代办”服务25737人次。四是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2023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诉受理、转办、督办的处理流程,对投诉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等作了规定,截至2024年7月25日,共收到营商环境投诉件315件,办结销号290件,未办结25件,办结率92.06%;推进落实“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办理、惠企政策归集推送、党政企常态化沟通”三项机制,在市属商协会设民营企业投诉站,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派驻市政府服务管理局窗口、乡镇(街道)商会设民营企业投诉点,畅通企业问题诉求反映渠道,并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实现问题闭环处理,我市建立的民营企业问题反映和投诉事项反馈机制在今年6月4日召开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受到省委王宁书记的点名表扬;“12345”热线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席和监督专线,畅通各类经营主体诉求直达渠道,拨打热线号码可一号响应、一键直达,通过“专席”反映诉求;当前,市营商办正在推进建设“保山营商环境畅意桥”微信平台,推动实现各类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快速反映、惠企政策及时精准直达,预计8月底投入试运行。

二、关于强化政策落地见效,营造清商安商的惠企政策环境的建议

一是梳理建立惠企政策清单。利用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的工作目标。同时,建立惠企政策收集机制,定期不定期与相关单位对接收集惠企政策,做好汇总、梳理和发布。截至目前,已收集国家、省级惠企政策168项,市级惠企政策14项,待审核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诉求困难,营造亲商安商暖商氛围。持续推进《保山市领导干部挂钩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制度》落实,推动领导干部深入挂钩企业发挥“宣传员”“服务员”“调研员”作用,了解经营主体的难点、堵点、痛点,听取企业对保山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今年全市32位市级领导、76位市直单位主要领导挂钩联系141户民营企业,共开展调研166人次,调研企业208户,协调帮助解决困难问题40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事项清单、民营企业座谈会反馈问题、企业调研“舆情专报”指出问题、开发区项目现场观摩会交办清单等,及时梳理出“5个问题清单”共67个问题事项,市政府以每季度召开营商环境调度会形式,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不足、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6月,已解决问题35个,其余问题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宣传推送,提升惠企政策知晓面。通过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向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宣传、推送等服务,组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惠企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惠企政策知晓面。截至6月,发布各类惠企政策、新闻动态、图片展示以及微信公众号推送279条,开展惠企政策现场服务5场次,服务企业65家次。

三、关于进一步创新举措,营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的建议

一是完善投融资保障体系。建立了保山市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建设“2+n”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向金融机构转送全市71户“专精特新”和173户科技型企业名单。制定了《2024年信贷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工作》《2024年普惠金融工作指导意见》,截至6月末,全市银行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5.45亿元,同比增长25.36%,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7.52个百分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如,指导农发行争取5700万元科技创新再贷款撬动对云南腾冲露丝福生物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8500万元。二是加大引才留才力度。广泛开展人才需求信息采集,坚持刚柔双引人才,截至目前,共收集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56条,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需求信息29条,举办校园招聘会3场,近年来,全市柔性引进人才1673名;着力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按照保山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企业人才引育创新工程”提出的目标任务,2022年以来,我市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000人,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6万人。下一步,将围绕全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需求,收集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急需紧缺需求,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确定柔性引才范围,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沪滇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省市级研修班等交流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急需紧缺人才搭建柔性引才桥梁。三是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充分利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成果,提前谋划用地保障项目清单,确定计划需求,积极争取将省以上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项目清单。对标“应保尽保”的目标,抓住用地保障制约的问题点、紧抓政策时机,部门、项目单位同向发力,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作时限,推进项目可研、初设、征地前期、林地、报批规费等要素保障,确保用地报批效能提升。制发《保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试行)》。今年已完成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4宗110.8155亩。

四、关于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建立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等文件。建立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归集和通报机制,主动破除违背市场准入壁垒,2023年我市上报的2件破除案例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通报表扬。建立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举报纳入“12345”“12315”热线接办,截至6月,“12315”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共9464件,已办结9147件,办结率96.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5.28万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协助审查工作机制》,严格审查工作流程,履行自我审查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全面审查清理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318件,“一事一议”形式的政策措施40件。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的项目,其招标(采购)文件必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中介组织等违规收费。聚焦社会反映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对29个行政事业单位、27个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10个口岸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责令清退多收了96户企业电费30.57万元;减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企业489户,金额85.79万元。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个人诚信及司法公信建设方面,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保山市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律服务行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等35项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要求,加大信用修复流程、修复指南宣传,切实强化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信用修复工作效能。四是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出台了《保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保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强化债务监管,把地方债务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保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借、用、管、还”制度体系和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在批准的限额内依法依规适度举债。通过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处置资产、一般债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截至2023年11月,全市无分歧账款上报已全部清偿;2024年2月,全市有分歧账款上报已全部化解。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投诉件办理力度,2024年收到各级转办企业投诉件13件,已办结12件,未办结1件,办结率92.3%。持续巩固清偿工作成果,清欠工作有序推进,今年的无分歧账款清偿核销凭证符合有关清偿要求的,确保协议化解和裁判生效的有分歧账款于10月底前清偿完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