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40902-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文号
  • 保发改地区〔2024〕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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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五届三次会议第05030102号提案答复的函

那青海、杨体旺、李朝震等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05030102号),已交市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对您们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答复如下:

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2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其中,产业扶持3174万元,贷款贴息1982万元,以奖代补资金120万元,水电物业补贴26万元。同时,安排了1190万元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支持17个有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村(社区)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产业。以上项目资金的注入,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供了强力支持,在促进产业延链强链、补齐基础配套设施短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搬迁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完善安置区治理体系。全市共有26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中安置点210个),16691户搬迁户、72196人搬迁对象。在210个集中安置点中,社区治理体系共涉及219个村(居)民委员会,其中新建村(居)民委员会3个,依托原有村(居)民委员会216个;新成立基层党支部104个,依托原有党组织进行管理有106个;采取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有3个集中安置点,其余207个集中安置点采取非市场化物业管理;新建一站式综合服务设施20处,设置服务岗位91个。向有易地安置任务的村选配驻村工作队员317名(含第一书记105名),派驻了107支驻村工作队。对照季度任务清单,采取“一季一培训”、“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导”等方式,对易地搬迁重点村和脱贫村的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严格管理。通过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现安置区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三、深入开展搬迁群众监测帮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收入监测分析,按月向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通报监测结果,推动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和监测户动态清零。截至2024年5月底,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搬迁群众1453户5409人,累计消除风险841户3313人,动员组织搬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30834人(其中省外务工10476人),实现公益性岗位安置3335人,7个帮扶车间就业安置309人,21名搬迁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2024年第1季度,易地搬迁户人均纯收入5016.47元,较去年同期增8.59%。

四、出台2024年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工作要点。按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的原则,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安置区等重点区域,抓实就业帮扶、产业发展、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重点环节,增强搬迁脱贫群众和安置区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深入推动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