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实银发经济的提案(第0503013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银发经济的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培育银发经济。
一、认真学习国家、省决策部署。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印发,2024年2月,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对《云南省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研提修改意见。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印发,我委正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保山市贯彻落实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
二、完善政策措施。2022年,我委牵头制定并报请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提出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科学谋划服务设施,居家社区服务均衡发展等措施,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报请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不断规范养老服务建设、运营、监管、扶持等行为,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加强服务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策划工作意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聚焦短板弱项、民生关切,储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4个,总投资6294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6702万元,其他投资16261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关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2024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养老保险服务等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科学谋划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养老机构设施1009个,共有养老床位1180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4张。其中,县级层面养老机构10个,乡镇敬老院(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37个(其中: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4个、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互助站47个、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6个、农村幸福院180个、老年幸福食堂26个、老年活动室(站、点)354个,小区长者之家21个),民办养老机构2个,温泉康养机构1个。县(市、区)层面养老机构覆盖率100%,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覆盖率75%,(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59%(城市92.86%,农村54.5%),基本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相互衔接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民政局自2023年9月以隆阳区永昌、兰城、九隆、青华街道和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县城所在地为试点,投入市本级福彩公益金229万元,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低保、特困分散供养老年人,围绕基本养老需求,采取个性化、清单化、专业化方式开展“10+N”上门居家养老服务。2021年以来,扶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目前,全市共实施老年幸福食堂项目26个,其中,已建成21个,在建5个。稳步开展适老化改造,全市共投入资金639万元,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130户,有效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改善了居家环境、增强老年人日常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
五、强化养老机构运营监管。会同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推进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实施方案》、《保山市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资金使用、运营秩序、收费行为、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大力开展防范诈骗的排查和宣传教育。
六、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目前全市有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5个,床位592张,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独特的温泉等资源,将养老与养生、旅游、健康相结合,着力打造龙陵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重点优抚对象疗养基地、特色颐养服务示范基地,设床位136张,结合龙陵县中医院提供的“治未病”中心,开展养生保健等养老健康服务。
七、推进信息技术与银发经济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开发综合性的养老托育服务互联网平台,推进线上预约、健康咨询、紧急求助、信息反馈等多功能应用,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应用网络平台轻松获取服务信息,进行线上预约和咨询。引导华为、铭远等科技公司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进行深入分析,预测服务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医疗专家远程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咨询和治疗建议等更加个性化和精准化的服务。
八、加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力度。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
感谢您对银发经济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各项举措,持续发挥长效机制作用,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力度宣传,推广有益做法、典型案例,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