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昌宁委员活动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第05040018号),已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市财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驻昌宁委员活动组各位委员对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关于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提案》指出,“及时兑付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对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经济指标的圆满完成尤为重要,根据《保山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保政发〔2023〕1号)、《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等8个培育计划的文件依据,建议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确保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商市财政局认真分析研究,该建议对全市提高企业纳规纳限积极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此我们予以吸收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稳就业、保民生、促创新的核心力量,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助力企业壮大规模和转型升级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为持续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壮大“四上”企业规模,各市直部门会同五县(市、区)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中央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专项债券、国债、民生资金等各类政策奖补,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市经济稳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2023年,根据《保山市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保政发〔2023〕1号)进行全面梳理,全市应兑付奖补资金23.44亿元,已兑付21.98亿元,未兑付1.46亿元,以“真金白银”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充分调动了中小微企业积极纳规纳限的积极性,释放了稳增长、促发展的积极信号。但由于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土地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防风化债、审计、巡视巡察整改、“三保”兜底责任以及促经济发展任务艰巨,我市财政收支压力持续加大,地方财政较为困难,无力将市级纳规纳限奖补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仅能通过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等方式统筹安排。下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会同财政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千方百计全面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着力培植壮大财源,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及贷款贴息等资金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国 0875-303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