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627-00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5〕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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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0400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培育打造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建议》(第05040019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农工党保山市委所提出的提案后,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建议内容及时开展研究,积极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函请各部门立足现有国家政策与职能职责提出了协办意见,严肃认真的答复好委员所提提案。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培育打造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建议》中指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存在低小散弱,安全隐患堪忧;利用率低,回收体系不全2个方面问题;提出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意义;整合提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先进体系;大力扶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4条建议,这些建议符合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建设实际情况,准确反应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问题,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建设美丽中国保山篇章,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建设等工作,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意义。对此我们予以吸收采纳,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三、关于对提案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意义的答复。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材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通过回收、加工可重新获得新的使用价值,又称为“二次资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意义在于其能够有效地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的再利用,节约资源和推动经济增长,以及促进就业等。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的回收循环利用政策,积极发展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力促再生资源均衡发展。我市已印发的《保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中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齐抓共管,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顶层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8号令)已明确,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2024年6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37号),该文件明确要求:各州(市)不制定配套文件,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布局发展好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我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通力协作共同抓实此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贯彻执行好《云南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保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报告。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复审等相关工作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业主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领域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政策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完善。坚持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走私洋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查处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违法行为8件,处罚金额318万元。

(三)整合提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先进体系。通过收购网点预约回收、定点交易和小黄牛再生资源、绿巨能回收小程序线上下单线下上门回收的方式,将城市废旧家电、家具、纸板、衣物、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收购后打包送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分拣和加工,促进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率达到60%。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综合利用率达83%以上,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进一步提升。

(四)大力扶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做好工业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我市在高耗能企业中全力推进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目前全市水泥行业和部分工业硅企业共建设了9套8.4万KW装机余热发电系统,制糖行业传统蔗渣处理焚烧发电,保山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800吨、腾冲海螺水泥配套日处理300吨垃圾发电项目,实现了垃圾、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2024年,全市余热、垃圾发电3.16亿千瓦时。利用矿渣、硅粉等为水泥行业作为原料;利用糖蜜、甘蔗渣、咖啡果皮、咖啡渣等,通过生物菌群发酵等方式生产多糖、糖肽、人造膳食纤维和有机肥等产品;利用木材加工的边角废料加工中高密度人造板、机制木炭等。加大报废机动车拆解和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轮胎的回收利用。2024年,全市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6户企业共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31万辆,拆解量全省排名第三;保山双鑫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废钢65万吨/年回收资质已获国家认证,2022年回收利用废钢铁51万吨、2023年回收利用废钢铁31.43万吨。全市建成保山欣顺、保山兴建、保山勇成、昌宁诚源、昌宁兴达等一批小型废塑料回收企业,生产颗粒原料和聚乙稀PE塑料管等制品,有效缓解了全市塑料污染,废旧农膜处置率达86.33%。二是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收循环利用。十四五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保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保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保山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100%,无害化处理率100%,回收利用率39.16%,资源化利用率86.27%。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切实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通过破碎、筛分、分离等现代技术,分别制作成再生砖、路基回填料、再生混凝土颗粒等新型建材,消纳利用建筑垃圾19.3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平均达20%左右,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三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场地规划。《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没有具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用地分类,国家对土地资源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根据供地方式的不同,可选择利用商业、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规划布局了包括商业、工业、仓储等在内的各类用地,可供再生资源回收项目选择使用。目前,保山产业园区已经规划了再生资源回收片区,专项发展回收循环产业。四是积极谋划储备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指南》精神,我市谋划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储备项目10个,总投资9.72亿元;分拣中心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3.4亿元;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设备更新项目3个,总投资2.92亿元,其中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有望获得0.056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衷心感谢农工党保山市委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工作关注和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海涛 0875-313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