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保山市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建议》(第0506006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托育服务基本概况
截至2025年末,全市共有托育机构120个,托位11309个,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4.7个,已超过省级下达每千人口4.5个的目标要求。全市已有7所托育机构创建为省级示范机构,辐射带动效应明显。自2020年以来,保山市先后印发《保山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十一条措施》等政策措施,对托育机构建设支持、用地保障、税费优惠、水电优惠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全方位支持托育服务工作的发展。
二、科学制定分级分类收费标准
(一)适时启动制定基本服务收费政策。2025年11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922号),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住宿费基本服务项目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定价范围包括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目前,细化的《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修改完善,并已完成第二次征求意见。待省级政策出台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对标省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分级分类及时启动我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收费工作事项。
(二)制定公办幼儿园托班试行收费标准。根据市内部分公办幼儿园在2026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托儿班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已提前谋划,超前启动了收费调研、成本调查等相关工作,计划在8月份前出台《保山市公办幼儿园托班试行收费标准》。
三、建立全流程收费行为监管机制
(一)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并要求托育机构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对建有门户网站或公众号的,同步在网站或公众号公示。目前全市已备案的托育机构均能有效落实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由家长根据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按月、按季度缴费方式,无强制收费情况发生。
(二)严格规范收退费管理与服务合同。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省级即将出台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及时细化明确我市保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收退费政策;卫生健康部门将研究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托育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指导托育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书面服务合同或协议,确保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减少收费纠纷、化解矛盾隐患。托育服务机构不得违反服务对象意愿强制服务,在合同约定外强制收费;市场监管部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探索建立预付费风险监管机制。目前绝大多数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均在每月500元至1500元区间,下设了托班的乡镇幼儿园,多数按幼儿园小中班标准收费每月430元-860元之间收取,极少数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在每月2000元左右。各托育机构受市场竞争影响,为避免退费纠纷,均能根据家长意愿和家庭实际情况,由送托家庭灵活选择按月、按季度缴费方式,无强制收费或诱导预收费,不会造成大量资金预交带来的资金风险,同时国家、省级层面尚未有相关工作要求,各级财政暂无相应的资金保证支持引入第三方对资金进行监管,所以在以月、季度付费前提下暂不需要建立预付费资金存管或风险保证金制度。
四、完善配套支持与协同监管体系
(一)落实优惠政策与困难家庭补助。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已多次发文明确托育机构水、电、气执行居民类价格的优惠政策,今年初,市发展改革委已会同市场监管、民政、财政、住建部门印发《关于转发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6〕19号),进一步梳理困难群体和非居用户价格优惠情况。2025年全市共有3256家机构(包含托育机构)享受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优惠金额达6373.45万元。二是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妥善实施生育支持政策,自2025年起,国家对未满3岁婴幼儿家庭给予每年3600元的育儿补贴发放,切实做好生育养育支持,降低育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三是保山市总工会于2023年印发了《保山市总工会爱心托育(托管)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爱心托育托管服务列入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以“工会爱心托育服务”的形式,培育爱心托育服务试点。如:叮叮当早托园作为公卫爱心托育机构,由市、区总工会进行项目资金支持,托育机构对经济困难的工会会员家庭、军属家庭送托费用按程序给予每孩每月400元左右的费用减免,切实降低育儿家庭的送托经济压力。
(二)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与信用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积极主动作为,强化部门联合监管。一是压实属地责任,明确乡镇、村(社区)计生工作人员为托育机构属地管理人员。二是举办托育机构负责人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婴幼儿意外伤害防范等培训共计1400余人次,三是联合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托育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做好现场指导共计6次。四是引进第三方机构云南省首信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华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展消防评估。通过以上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托育机构传染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婴幼儿意外及食品、消防等安全事故。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待省级相关政策出台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启动制定保山市普惠托育服务基本服务费收费政策,同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托育服务价格监测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经济困难家庭托育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婴幼儿托育基本服务费给予减免或补贴;建立托育机构信用档案,将收费诚信情况纳入机构等级评定、奖补资金申请及公示范围;将全市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及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将托育机构收费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定期对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门户网站或公众号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退费办法及投诉渠道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机构,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托育服务收费相关投诉举报,建立快速响应、闭环处置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回应群众关切回应群众关切,合力推动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芳 31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