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221-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5〕47号
  • 浏览量
  • 66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上报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隆发改能源〔2025〕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化解隆阳区板桥镇周边变电站过载运行压力,降低大面积停电风险,新建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思锋。

四、建设地点

隆阳区板桥镇。

五、工程建设内容及标准

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主变2台(容量2×40MVA),新建2×2×5.01Mvar电容器组、新建两层主控通信楼1栋建筑面积486.94m²、新建两层配电装置楼1栋建筑面积632.2m²、新建消防用房等附属设施。

新建110千伏线路3回:新建2回110千伏线路π接110千伏王家山变电站至老营变电站至青阳变电站线,新建线路长5.3km,导线截面均为300mm²;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改接110千伏王家山变电站至老营变电站至青阳变电站线青阳变电站支线,形成1回110千伏板桥变电站至110千伏青阳变变电站线路,线路长12.2km,导线截面300mm²。新建110千伏板桥变电站至35千伏金鸡变电站35千伏线路1回,线路长11km,导线截面240mm²。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5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筹,其中自有资金1700万元(20%),剩余投资由项目法人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政府专项资金。

七、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500202500001号)。

(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建设选址及路径走向的批复(隆政复〔2023〕124号)。

(三)保山市能源局关于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项目行业意见的复函。

(四)隆阳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隆稳评备字〔2024〕15号)。

八、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总投资变化20%及以上,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关于110千伏板桥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中铭咨询〔2025〕3号)。

九、有关要求

(一)请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交通、林草、机场净空保护等单位意见及相关政策,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该项目跨越保山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多处跨(穿)越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跨(穿)越方案未取得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请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