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725-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7-25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19〕2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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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水务局关于隆阳区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你们报来的《保山市隆阳区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经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认为本项目《实施方 案》编制基本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隆阳区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隆阳区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 18 个乡镇 111 个村委会,主要巩固提升农 村 42272户 1691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708户 33157人) 的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实施项目 105 件,其中,新建及改造 104 件供水工程,水质检测项目 1 件。建设取水构筑物 3 立方米—5 立方米水池共 33 个,新建 10 立方米—600 立方米调节池共 90 个,修复水池 4 个;架设输配水管 DN15-DN300 热镀锌钢管 1120.369 千米,架设输配水管 DN80 无缝钢管 2.1千米,PPR 管 0.2 千米,PE-80DN75管 0.32 千米;提水站 4 座;购置和安装净 水设备 10套;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隆阳区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 固提升工程概算总投 7985.9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973.81 万元,设备及安装费 5086.75 万元(含水质检测费 60.00 万元),独立费用 785.44万元,临时工程 139.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 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市级适当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县 级自筹解决。

四、同意建设工期为 7 个月。

五、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完善技施设计和复核工程量,全面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发挥工程效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先建机制, 再建工程”和水源、水质及工程建设“三同时”原则,逐一落实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建后运行管理机制,“三同时”事项和管护机制未落实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给予竣工验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水务局

2019年 7月 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