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你们上报的《隆阳区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19〕238 号)收悉。由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白水河至丁香河连通工程。
二、项目实施单位:隆阳区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新建 IV 等小(1)型灌溉引 水工程。主要建设取水建筑物、引水管道、引水隧洞工程及附属 设施。(一)取水建筑物。坝顶采用曲线型梯形堰,最大坝高 5.50 米;(二)引水管道工程。建设引水管道、泉室、泉室引水管道、 连通管、引水陡槽、消力池、引水前渠,设计流量 Q=1.0 立方米/秒;(三)引水隧洞工程。引水隧洞为无压洞,隧洞全长 2613.95 米,设计流量 Q=2.6立方米/秒。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3672.51万 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30个月。
七、接文后,抓紧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水务局
2019年 9月 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