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107-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1-07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9〕2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学院实验大楼及综合实训基地(学生公寓和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保山学院:

你们《关于保山学院实验大楼及综合实训基地(学生公寓和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保院政发〔2019〕1 号) 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学院实验大楼及综合实训基地(学生公寓和学生 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新建六层框架结构学生公寓一幢,建筑面积10814.23平方米;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学生活动中心一幢,建筑面积 663.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1477.96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 3860.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3192.19 万元,占 82.69%;工程其它费 335.36万元,占 8.69%;预备费 176.38万元,占 4.57%;建设期利息 156.42万元,占 4.05%。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保山学院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1月 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