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8-0705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7-05
  • 文号
  • 保发改能源〔2018〕399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关于给予 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保配售电〔20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保山工贸园区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 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 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 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8-530532-44-02-039558)。项目单位: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永盛街道(青堡路与堡货路交叉口 西北角)。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主变规模:终期规模 3×63兆伏安,本期建成 2×63兆伏安。

(二)进出线规模:110千伏进出线终期 3回,单回(2 回), 本期建设 2 回,1 回至 220kV 王家山变电站,全长 0.3 千米,1 回 “T”接 110kV 青阳变至 220kV 王家山变线路,全长 0.3 千米;10 千伏进出线终期 36 回,本期建设 24 回。110 千伏配电装置为线路 变压器组接线,10千伏配电装置为单母线三分段接线。

(三)无功补偿:终期 3 组,每组 10Mvar(5×2Mvar),本期 建设 2组,预留 1组无功补偿装置。

(四)通信工程规模:110kV 栗树园变电站采用光纤通信,接 入 220kV王家山变;本站配置 SDH 和 PCM接入设备各一套,相关信 息经王家山变上传到保山调度。

(五)变电站土建建(构)筑物一次建成。

四、项目总投资为 5949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五、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及其他。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律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电网“十三五”规划(修 编)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18号);

(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工贸园区增量配电网规 划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14号);

(三)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关于 110千伏栗树园 输变电新建工程选址意见的情况说明》;

(四)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隆阳区 2016 年度第三批城镇 建设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6〕225 号)、 保山工贸园区 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情况说明;

(五)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新建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保环辐评审〔2017〕2号);

(六)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保山市隆阳区 110 千伏栗树园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云投审 发〔2016〕422号);

(七)隆阳区水务局《关于准予隆阳区 110千伏栗树园输变电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隆水许可〔2017〕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 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 面决定。

八、请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 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 2 年未开工建 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在 2 年 期限届满前 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 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年。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 7月 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