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投资〔2018〕339 号)及可研批复相关支撑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龙陵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的扩大,人口数量的增长,生活垃产生量不断增加,实施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是必要的,经审查,同意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线正灿
三、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四、建设地点:龙山镇、镇安镇、勐糯镇、腊勐镇、象达镇、 碧寨乡、龙江乡、龙新乡、平达乡、木城彝族傈僳族乡。
五、项目建设工期:1年(不含前期工作时间)。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服务范围龙陵县全域。含 5 个镇、4 个乡、1 个民族乡,5 个居委会、116个行政村,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 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新建 972 个垃圾收集点、2 座 3 机位整体移动式压缩中转站, 建筑面积 15m×10m×2=300 ㎡;4座 2 机位整体移动式压缩中转站 建筑面积 10m×10m×4=400 ㎡;1座 30 吨/日处理规模的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地点:腊勐镇);1 座 35 吨/日处理规模的热解气化处理厂(建设地点:勐糯镇);1座 200吨/日处理规模的热解气化 处理厂(建设地点:龙山镇)。
(二) 城区垃圾智能分类试点建设
在城区选择凯龙城作为垃圾智能分类试点小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促进中心,导入“互联网+垃圾智能分类”管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体系。
(三) 扩建龙山镇垃圾填埋场
拟扩建现有龙山镇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 100 亩,扩建库 容 50 万立方米,用以填埋垃圾裂解气化处理后的残渣。
(四) 新建公厕
新建公厕 3 座,建筑面积 200 平方米,其中 80 平方米 1 座, 60 平方米 2座。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 17255.55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013.86 万元(含建筑工程费 3935.15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19.6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59.03 万元);设备购置费 7103.90 万元;安装工程费 630.81万元;工程投资其他费用 4706.98万元 (其中建设土地使用费 3945 万元);预备费 800 万元。项目不计 提流动资金。资金来源为:由项目法人自筹,通过社会资本融资解决。
八、项目所取得支撑要件:
(一) 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保咨询审﹝2018﹞099 号)
(二)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BXM2018007);
(三)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BXM2018字第 007 号);
(四) 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16)第 298 号)
(五)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拟用地的情况说明(〔2018〕—204);
(六)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陵县助糯镇城乡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4〕314 号)
(七)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不进行单独节能审查的通知》;
(八)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九)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报告》;
(十) 龙陵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预案》的函
(十一)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龙陵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的函》。
九、接文后,请你局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环评、初设、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十、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9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