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局上报《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卫健发〔2020〕45号)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全市各级医疗、公共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建成 “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智慧医疗综合服务体系,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市市县乡三级智慧应急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穆快昌。
四、项目实施年限:2020年-2021年。
五、建设地点:保山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采取 1341-2的一体化设计模式,即“1 个核心平台”、“3个核心资源库”、“4 朵应用云”以及“1个 大数据应用平台”和“2个标准体系”。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863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项目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资。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落实好资金来源,充分利 用现有资源,本着共建共享、不重复建设 、节约资源的原则,委托 有资质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我 委审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3月 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