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1217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19〕5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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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北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与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保山市北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与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板政 发〔2019〕137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北庙水库水源区污染防治与环境治理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板桥镇。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浸塑铁网隔离带 8千米、植物隔离 带 8千米;建设水源涵养林 1100亩,种植草坪 733326平方米;封 山育林 17.42平方公里,新增保护区标识标牌 94块;架设污水管道 48.35千米,建设检查井、沉泥井、化粪池 6981座,污水处理设施 10座;购置垃圾桶 233只,垃圾车 2辆,垃圾热解站 1座;河道清 淤除杂 14.28千米,河堤修复(生态石笼)6.1 千米;新建河口湿 地 4座,河岸带生态防护 28.56千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534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国土、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12月 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