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报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拱北路东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保昌水司〔2020〕9 号)及可研批复相关支撑要件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保山中心城区范围扩大,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 处理厂截污于管完善工程的建设是保护保山中心城市生态环境、提 升人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实施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 厂拱北路东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是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 你公司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进行审查,保山市发展改革委经复核,不再另行组织审查,同意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拱北路东 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姜超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隆阳区拱北路(兰城路~腾冲路)东段
五、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 污水收集范围:本工程截污干管工程,收集保山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区内永昌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的老城区,东河以西拱 北路以北的新建地块及东河以东范围的城市居民生活污水,覆盖的 截污支管主要包括老城区西大沟北段沿河截污管道及部分易畴河、 五里亭河等河道沿线道路市政管道及东河以东新城区范围的生活污 水支管。
(二) 建设规模:埋设钢带增强型 HDPE 截污干管 12551m,其中: DN400污水管 4484m,D800污水管 8067m。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 5985万元,其中:建安费4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597 万元,预备费 534 万元,建设期利息 101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
八、项目可研批复所取得支撑要件:
(一) 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关于《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拱北路东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保咨 询审〔2020〕008号);
(二)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 拱北路东段截污干管情况说明;
(三)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 处理厂拱北路东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通知;
(四) 隆阳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隆稳字〔2020〕 第 1号)
九、项目招投标按《保山中心城区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拱北路 东段截污干管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 7 章内容,结合国家发展 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 16号令)执行。
十、接文后,请你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 真做好环评、初设、招投标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社会效益的发挥,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十一、项目实施严格按《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 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等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项目法人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保山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2月 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