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卫健发〔2020〕120 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人代表:马强(主任)。
三、项目建设单位: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俞志明。
四、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青阳片区腾冲路与象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七层框架结构实验楼一幢,建筑面积 10264 平方米;新建十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12457 平方米;新建出地面楼梯间及风井、连廊等设施 500 平方米;设备购置;配套建设围墙、大门、道路、场地硬化、绿化、亮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 35871 平方米(地上 建筑面积 2322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2650平方米)。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32525 万元(含设 备投资 5000 万元、土地费 125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和地方配套及自筹。
八、项目工期计划:预计 2020 年 5 月开工,2021 年 5 月完工。
九、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