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建发〔2019〕105号)文 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 区改造项目(二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河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李明。
三、建设地点:保山中心城市河图片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实施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整理及安置区建设。总规划面积 2323.65亩,涉及拆迁范围 968.05亩,总拆迁面积 28.04万平方米,拆迁户数 2784 户,建设安置房 7288套,并配套小区道路连接线、供排水、电力、燃气、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2831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年限:2019年—2021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严格按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 8月 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