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改革局、林草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云南省龙陵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的请示》(龙发改农经〔2020〕136号)已收悉。经我委与市林草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龙陵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镇安镇、龙江乡、龙新乡、腊勐镇、碧寨乡、象达镇、平达乡共 8个乡(镇)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国家储备林 9万亩,其中:幼 龄林抚育 3 万亩、中龄林抚育 6 万亩;林下种植石斛 0.5万亩;支 撑体系建设:林区道路建设 30千米,配套灌溉设施设备、科技推广、资源动态监测、防火设施设备等。
六、项目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 97664.41万元。拟申请国家专项债券30000万元,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67664.41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期 2年
八、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 4月 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