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隆阳区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20〕210号)已收 悉。经云南卓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了评审意见 (卓联咨询审〔2020〕61号),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 本阶段规程、规范的要求,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法人: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程。土地 整治工程规模 512.148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33.1107公顷,提质改造 面积 362.7492公顷。(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工程面积 227.2516公顷,拆旧区面积 147.3975公顷,拆旧区 复垦为农用地面积 143.313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10.878公顷。建新区占地面积 79.85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 38.3454公顷。项目节余 指标规模为 49.2557公顷。(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乡村振兴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9.19亩,总建筑面积 43134.94平方米。建设杨柳乡罗明坝干田集镇新型农贸市场,蒲缥镇农贸市场,硬化 13个乡镇村 内道路 254.49千米,建设 8个乡镇村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50.94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272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借款 17600万元,自筹 5121.6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 5月至 2021年 4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6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