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63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20〕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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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隆阳区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20〕210号)已收 悉。经云南卓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审查,并出具了评审意见 (卓联咨询审〔2020〕61号),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 本阶段规程、规范的要求,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乡村振兴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法人: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程。土地 整治工程规模 512.148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33.1107公顷,提质改造 面积 362.7492公顷。(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程。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工程面积 227.2516公顷,拆旧区面积 147.3975公顷,拆旧区 复垦为农用地面积 143.313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110.878公顷。建新区占地面积 79.8541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 38.3454公顷。项目节余 指标规模为 49.2557公顷。(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及乡村振兴工程。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59.19亩,总建筑面积 43134.94平方米。建设杨柳乡罗明坝干田集镇新型农贸市场,蒲缥镇农贸市场,硬化 13个乡镇村 内道路 254.49千米,建设 8个乡镇村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50.94千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2721.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借款 17600万元,自筹 5121.6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 5月至 2021年 4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6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