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814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8-14
  • 文号
  • 保发改资环〔2020〕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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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议书的请示》(腾发改发 〔2020〕41 号)及《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 项目(一期)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腾冲垃圾综合处置发电项目计划将在 2020年完工,目前腾冲市垃圾临时储存及收运设施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腾冲垃圾综合处置发电项目每日所需的垃圾处理规模,同时由于部分生活垃圾达不到及时清运、清运污染控制措施不到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完善腾冲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施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是必要的,同意腾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立项。

二、项目法人:腾冲市无害化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李灿连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腾冲市腾越街道、明光镇、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猴桥镇、和顺镇、北海乡、清水乡、界头镇、曲石镇、中和镇、 荷花镇 13 个乡镇和街道,其中:转运站布置在腾越街道、明光镇、 猴桥镇、和顺镇、北海乡、清水乡、界头镇、曲石镇、中和镇、荷花 镇 10 个乡镇和街道。项目建设工期:2020 年 9 月—2022 年 9 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站 11 座, 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车 126 辆,配套吸污车 3 辆,合计日转运规模 800 吨。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 8777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 

七、接文后,请你单位加强监督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开展,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所需支撑要件报我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可同步开展环评等相关前期工作,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八、项目实施严格按《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 712 号)第四章之规定执行。

九、该批复文件不作为施工招投标依据。

十、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处理工艺等如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报批,办理调整批复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如项目法人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本文件将自动实效,并将由项目法人自行承担责任,保山市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调整事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8月 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