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的《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农经〔2020〕273号)收悉。经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 专家审查,并出具了评审意见(保咨询审〔2020〕107号),认为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要求,经我委研 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兰城街道、板桥镇、金鸡乡等 21个乡镇 街道和潞江和新城农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氧化塘 5640立方米、化粪池 966立方米、污水管网 692049.14 米;购 置 14吨拉臂钩转运车 1辆、5吨压缩垃圾车 7辆、6立方米垃圾车 4辆、8吨压缩垃圾车 4辆、果皮箱 31个、集镇垃圾中转站及转运 设施 4套、垃圾压缩机 1套、垃圾压缩箱 6个、生活垃圾高温热解 设施 8套、手推车 162辆、吸粪车 1辆、焚烧炉尾气净化设施 5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12套、勾臂式垃圾箱 1236个、挂车垃圾桶 2328 个、小型钩臂垃圾转运车 46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207套、终端 设备 3450套。(二)购置三格化粪池 76822个。(三)新建畜禽散养 户粪污收集设施(化粪池或贮粪池)50142个。(四)村内道路硬化 2324679.47平方米,664公里。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 108626万元。资 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 80000万元,自筹资金 28626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1年 1月—2022年 12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 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8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