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昌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昌发改农经〔2020〕47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综合处置项目
二、项目法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 200亩,建筑总面积 67000平方米。(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准化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空气异味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冷库、 锅炉房、燃气站及办公用房等 12000平方米,购置处理能力为 60 吨/日的“干法化制”工艺处理设备 1套,配套建设乡镇标准化病死 动物收集暂存点 10座(小型冷库及相关防疫设施),配备必要的小 型专用病死畜禽收集运输车辆。(二)年产 20万吨/年有机肥加工 厂。建设原料储存间、发酵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房、空气异味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燃气站及办公用房等 55000平方米,配套建设 1 万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工程 2 件,购置年加工 15万吨固体有 机肥和 5万吨的浓缩液体有机肥生产线各 1条,粪污运输车 20辆。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 3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资 21000万元,自筹 9000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 5月至 2021年 12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4月 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