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昌宁县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小湾提水)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昌发改农经〔2020〕45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法人:昌宁县水务局
三、建设地点:昌宁县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澜沧江—大田坝—柯街、惠江—珠街—羊街、沧江—耈街栗树、阿水 3条引水工程,总长 107.10 千米,均为浅埋地面明管,引水建筑物包括浮船式取水泵站 3座、加压泵站 6座、地面浅埋球墨铸铁管 107.10千米、200—2000 立方米 调节水池 35座。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 23299.1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 10000万元,申请发行专项债券 6000万元,自筹 7299.14万元。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0年 6月至 2022年 6月
接文后,请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4月 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