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龙陵县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21〕121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五层框架结构1#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4336.71平方米;新建水泵房及柴油机房一幢,455.5平方米;消防水池540立方米。新建九层框架结构2#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15435.85平方米;新建五层框架结构3#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433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64.77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8172.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83.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0.01万元,预备费389.15万元。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