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1-0412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就业〔202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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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龙陵县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龙陵县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21〕121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五层框架结构1#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4336.71平方米;新建水泵房及柴油机房一幢,455.5平方米;消防水池540立方米。新建九层框架结构2#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15435.85平方米;新建五层框架结构3#综合实训楼一幢,建筑面积4336.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64.77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8172.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83.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0.01万元,预备费389.15万元。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