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发〔2021〕1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搬迁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法人代表:王卫昌(校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装饰装修6号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4658平方米;装饰装修7号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951平方米;装饰装修7号学生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8078平方米;装饰装修体育馆一幢,建筑面积4111平方米,及设备购置安装;装饰装修游泳馆一幢,建筑面积7291平方米,及设备购置安装;新建排球场5块、篮球场16块;配套建设大门(含门卫室)、围墙、校园道路、绿化、亮化及水电工程等附属设施;设施设备仪器购置等。总建筑面积25089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2955万元,资金来源为施甸县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021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