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隆阳区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社会〔2021〕2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隆阳区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张家山陵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隆阳区民政局;法人代表:甫润菊(局长)。
三、项目建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垚(董事长)。
四、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张家山。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墓穴46583冢(含树葬、草坪葬、壁葬、花葬);新建入园道路及墓区道路7900米、公墓管理用房147平方米、服务楼1823平方米、业务楼956平方米、停车场19049平方米、骨灰堂250平方米;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7476万元,资金来源为隆阳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多渠道筹集。
八、项目建设期:预计2021年11月开工,2023年10月完工。
九、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