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发〔2021〕9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三期)。
二、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法人代表:李东(局长)。
三、项目法人: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谢磊(镇长)。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姚关镇善洲思源实验学校内。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0米环线跑道田径场1个(内含7人制足球场1块)4472平方米;新建篮球场6块(每块420平方米)3286平方米;配套建设围墙、旗台、消防车道、场地硬化、挡土墙支砌及边坡支护等附属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03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全面改薄”资金485.25万元,自筹资金3544.75万元。
八、项目建设期:预计2021年8月开工,2022年3月完工。
九、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