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0-0324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03-24
  • 文号
  • 保发改技数〔202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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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上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上报保山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环发〔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做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工作,更好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信息部、参谋部、执行部”的作用,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数据服务便捷化,经研究,同意实施保山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保山市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三、项目法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法定代表人:赵贵品。

四、项目实施年限:2020年—2021年。

五、建设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及五(县市区)分局。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市生态环境局: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及应急指挥中心1000平方米,指挥控制中心一座、备电系统、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智慧环保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传输专线等工程及配套设施。

(二)保山工贸园区:建设园区污染源信息监控系统一套。

(三)隆阳区:建设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指挥中心、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实时显示大屏、环境应急及监察业务等信息化设备。

(四)施甸县:建设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建设施甸县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及应急指挥中心600平方米、生态环境信息监测监控平台、环境信息实时数据显示大屏幕。

(五)腾冲市:建设腾冲市生态环境信息实时监测监控系统、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实时显示大屏幕、生态环境信息监测监控预警平台等工程。

(六)龙陵县:建设数据监控中心、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生态环境应急系统等工程。

(七)昌宁县: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控制中心、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站、环境信息实时数据显示大屏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585.6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项目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资。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相关前期工作,落实好资金来源,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本着共建共享、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的原则,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报我委审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