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
你单位《保山市公安局关于新建保山市禁毒教育基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公发〔2023〕12号)已收悉。根据保山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部署要求,经研究,同意保山市禁毒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禁毒教育基地。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公安局,法人代表:赵南方。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保山市技师学院一号楼现有设施基础上进行序厅、毒史毒情区、毒品认知区、毒品危害区、能力训练区、毒品知识检测互动区、禁毒成果展示区、禁毒参与区及室外电信反诈骗走廊共9大教育区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为611平方米,其中室内建筑面积493平方米,室外建筑面积118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38.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七、项目实施年限:2023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