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你单位《保山边境管理支队关于明光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边境请〔2023〕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基本建设和运行维护项目管理,经研究,同意实施明光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明光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法人代表:王文忠。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腾冲市明光镇。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至2024年。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0.37亩,新建营房2289.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7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补助。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原批复保发改投资〔2022〕83号作废。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