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腾冲支线核准变更的请示》(腾发改联发 〔2025〕 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天然气管道核准事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供监审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核准及核准变更情况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腾冲支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原核准的“腾冲支线工程起自中缅天然气干线龙陵分输站,止于腾冲市腾越镇热海社区腾冲末站,线路长61.81km,其中46km地区等级为一级,14km地区等级为二级,管径DN2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规模1.5x108Nm3/a。本支线工程共设置场站1座,即腾冲末站,设置截断阀室2座。”变更为“腾冲支线工程起自中缅天然气干线龙陵分输站,止于腾冲市腾越镇热海社区腾冲末站,线路长60km,其中46km地区等级为一级,15.81km地区等级为二级,管径DN200,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规模1.5x108Nm3/a。本支线工程共设置场站1座,即腾冲末站(位置由腾冲市腾越镇热海社区调整为腾冲市腾越镇洞坪社区),设置截断阀室2座”。项目总投资投资由原核准的“19750万元”变更为“15828.7426万元”。其他不变。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