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250403-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5〕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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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施甸支线核准变更的批复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施甸支线核准变更的请示》(施发改发〔2025〕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天然气管道核准事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供监审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项目核准及核准变更情况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云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施甸支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原核准的“施甸支线自中缅天然气干线的9#分输阀室,经水长分输站,终止于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村北的蒲缥末站,管线长18.5km(其中隆阳区15km,施甸县3.5km),地区等级为二级,管径DN150,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为1×108Nm3/a。本支线工程共设置场站2座,即水长分输站及蒲缥末站,管道沿线不设置截断阀室”变更为“施甸支线起自中缅天然气干线的9#分输阀室,终点为水长末站管线长1.74km。管径DN150,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为0.5×108Nm3/a,项目设水长末站1座(变更后项目建设地点和内容仅涉及施甸县辖区,不涉及隆阳区辖区)”。项目总投资由原核准的“13613万元”变更为“2517.5495万元”。其他不变。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